2023-07-12 23:20:45 分類 : 熱點 來源 : 大洋網(wǎng) 圍觀 : 982 次
據(jù)廣州鐵路公安局廣州公安處7月11日通報,近日,一男子飲酒后在車廂內(nèi)辱罵鄰座旅客,大聲喧嘩吵鬧,嚴重擾亂車廂秩序,乘警處置過程中該男子拒不配合,辱罵、撕扯、踢打乘警。因涉嫌襲警罪,該男子被廣州鐵路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
7月7日21時50分許,Z236次列車運行至廣州東至韶關(guān)東區(qū)間,14車廂30號座旅客趙某與鄰座旅客姜某飲酒后,無故辱罵姜某,產(chǎn)生糾紛。乘務工作人員隨后到場勸阻,趙某不但不聽,還變本加厲大聲喧嘩,影響車廂其他旅客休息。
值乘該次列車的哈爾濱鐵路公安處乘警支隊民警趕到現(xiàn)場處置時,趙某仍大吵大鬧、拒不配合,并在民警控制帶離過程中持續(xù)激烈反抗,肆意辱罵民警,分別采用徒手擊打、腳踹的方式襲擊2名民警的臉部和腿部,撕扯民警衣服,并用頭部撞擊車門玻璃企圖自殘。最后,兩名乘警合力成功將其約束控制。
列車22時30分許??可仃P(guān)東站后,乘警將趙某交站處理,韶關(guān)東站派出所民警依法將趙某傳喚至辦案區(qū)作進一步調(diào)查。
約束至酒醒后,在審訊中趙某交代,他今年63歲,當天從廣州東站上車乘坐Z236次列車,開車不久后感到肚子餓,于是打開隨身攜帶的二鍋頭,飲酒進食。喝了半斤酒便感覺到醉意,醉酒之后的事情稱已不記得。當民警將當時的執(zhí)法視頻給他辨認時,趙某這才羞愧地承認,視頻中的當事人是自己。
酒后清醒的趙某對自己在列車上的行為后悔不已,可為時已晚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規(guī)定,趙某涉嫌襲警罪,被廣州鐵路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目前,案件正進一步辦理中。
文/廣州日報·新花城記者:張丹羊 通訊員:廣鐵公宣
圖/廣州日報·新花城記者:邱偉榮 通訊員:廣鐵公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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